星期三, 9月 23, 2009

利潤

很多時候都會視股價上升(賣出價>買入價)和股息為買賣股票後的利潤,但這其實是不能作最後準則的,一般還要扣減經紀佣金、交易徵費、交易費、結算費、印花稅、交易系統使用費等等,分分鐘會令你的利潤降至零,更甚者會出現負利潤現象,可是這些都是賣出股票後的結果,那買入股票後而尚未賣出時,究竟持有股票者有否利潤呢?

記得畢菲特有一句名言,「若那隻股票你不願持有超過十年,你便十分鐘也不要想」。

就這麼單單的一句說話,其實已經含有莫大的道理在當中,因一隻股票要令一個正常而理性的人願意持有超過十年,那發行這隻股票的公司必然會是一間業績理想和業務擁有可持續發展的概念,這類公司不單在經濟順景時能賺取營利,而且它在經濟不景時同樣可賺取營利,這類公司還有一個特徵,就是持續派發穩定的股息,有時候甚至會派發特別股息或紅股等。(在這時講一些題外話,在筆者心目中,若筆者願意持有一隻股票超過十年,那筆者更希望這家公司不派發股息,因可讓該公司有更多資金發展其業務,賺取更多的利潤,從而使該公司的資產值每日壯大,該公司的股價蒸蒸日上)。

返回剛才提及的問題,答案很簡單,當投資者持有股票時,該公司資產值上升便應被視為投資者的利潤,因為投資者可在公司結業時,按比例取回償還債務後售賣公司資產所得的餘額,從這角度的理論上說,公司資產值上升,投資者的資產值亦會有所提升。(在這裡再講一些題外話,就這麼一句說話便足以證明畢菲特是一位極其有遠見的人,相信他不會因股價一時間的上落波幅而動搖自己的信念,畢菲特亦有他自己多年投資的經驗作支持,真的可以說是“不動如山,動若脫兔”)。

就是這個利潤的概念,令筆者擁有一顆既不畏高,又不怕低的心,股價屢創新高,筆者不畏它會跌下來,股價屢跌尋底,筆者亦不怕它會爬不上來。

筆者的投資格言:「不畏高,所以不畏摸頂;不怕低,所以不怕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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