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先唔好睇婚外情係對定錯,先睇下婚外情既本質。
首先,要婚外情,必先要係已婚人士,未結婚既全部唔計數,跟住,再要有結婚對象以外的伴侶。
這個情況是很難出現的,要結婚己經相當困難,因為要有一男和一女願意結婚,而且他們都願意延續這段婚姻關係,再而那男的或女的要在婚姻關係以外,找到一位願意建立情人關係的伴侶,機會可以說是微乎其微。
常言道:「物以罕為貴」,那我們是否應該要珍惜婚外情呢?
在一般人的眼光看來,婚外情應被視為不忠且不潔的行為,但事實應否如此呢?
婚姻是法律上認可的關係,只說明了在這個框架以內的行為規範,並不可能代表全部人的心聲。
若婚外情是法律所不認同的行為,那會否是苛刻了一些呢?
舉一點說明,若這段婚外情是對三方都是一件好事呢,那又甚辦?
a與b相愛,但b與c亦不比a與b相差多少,而a加b加c真的出現協同效應,我們又是否應接納婚外情呢?
法律以外亦有人情,婚姻以外又是否亦有婚外情,大家不妨細思細想,討論討論。
相隔了幾分鐘,老婆睇完這篇文章後的反應。
她認為以上的文章內容全是荒謬的理論,完全不可接納。
但筆者在此重申一次,以上的內容純粹為了引起討論的興趣,並不代表本人的立場,更不是本人認為的論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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