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遊行由2003年開始至今已舉行了四屆,今年2007年將會舉行第五屆,而本人亦曾經參加過,本人在遊行的過程中,深刻地發現及體會內裡有多個市民對香港政府的不同訴求,例如,有香港的主流訴求『普選特首』及『普選立法會』,亦有優化教育制度、增進文化文物保育、改善貧富懸殊問題等各式各樣的訴求,到了今天,尚欠數日便回歸十週年,我們真的要認真地回顧一下,香港政府究竟在香港市民前,在這些訴求下,承諾過甚麼?做過些甚麼?做到些甚麼?
今天報章上刊登了一則新聞,民間人權陣線(民陣)獲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上訴得值,獲裁定警方開放港島西行3條行車線供遊行之用,以及延長遊行時間至4小時,但須提早於2時半開始並於傍晚6時半結束。其實今次對遊行的上訴事件,正正反映了警方自世貿在香港舉行會議後,採取了更(緊)慎的態度,這無疑是一個好消息,因證明了香港警隊有維護香港法治及治安的能力,但今次因過於(緊)慎,令民陣質疑警方有心阻礙遊行人士,便有點不智了。
其實7.1遊行過往已有了四屆的經驗,相信警方都知道香港舉辦7.1遊行,都只是想表達香港市民對政府的各方訴求,例如『普選特首』及『普選立法會』等,亦有過往四屆的經驗,證明了遊行人士都是一些奉公守法的香港人,亦證明了他們每次都是懷著一顆關心香港政治,關心香港經濟的心,和平地集會,和平地遊行,那又何必對他們不太過份的要求加上框架呢?更何況當日晚上還有其他慶祝回歸的活動尚待舉行,何必為了開放多少條行車線的問題,而阻礙遊行的進度呢?倒不如讓遊行早早結束,讓遊行人士早早散去,讓警察署長有更多人手去掉動,去作出安排,以應付香港各區的治安問題,不是更好嗎?不是來得更受市民及遊行人士認同、歡迎及滿意嗎?
在今次事件上亦反映了香港是一個司法獨立的地方,因根據基本法第二十七條所規定,香港居民享有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結社、集會、遊行、示威的自由,組織和參加工會、罷工的權利和自由。若香港不是一個司法獨立的地方,這次上訴的結果很可能會受到政府的影響,而判民陣敗訴,從而打擊了香港市民對政府的信心,減低了對政府提出普選訴求的機會,所以香港市民真的要好好地珍惜基本法,尊重基本法和嚴格執行、落實及遵守基本法,發揮『一國兩制,港人治港』的精神。
最終本人在同一件事件上,也發現及體驗了多件很重要的事,那就是香港人是有著對遊行自由,集會自由,言論自由,都抱著熱切、熱烈、熱誠、熱愛和熱情的心,去維護、去尊重、去爭取、去執行;亦證明香港市民對於自己所生、所長、所住的地方有著一份無容置疑的情感;更證明香港市民會對正確的事便堅持到底,有不屈不撓的精神;最重要的是,大部份香港人對著『普選特首』及『普選立法會』有深切的期待和盼望。
另外還有一件開心的事,那就是本人的一位好大哥,亦開設了他的部落格,大家若有興趣的話,便去右方那《傷心大棧》坐一坐,飲杯茶、食個包,睇睇呢個自稱『番薯』的香港居民,有那些深切體會,有那些講不完,說不盡的心底情話。
1 則留言:
回歸十年,每年都7-1遊行,遊行己變成熱潮,不理政事的都會去,沒去過的就像井底之蛙,沒話題了。十年來,人沒變,事沒變。因為香港人懂得求變。變了也像沒變一般。本人就平淡過了這十年,隨了人成長了,也希望變一變,壞了也想改變一下,換一個新景象。
話說上一年,灣仔遊行,有人跌海,打交,亂七八糟。警察就一頭煙,還有警察受傷入院。吸取教訓,作出穩陣安排,人之常情,唔通真係到血流成河才有反應?遊行是因為社會不公,人民不滿才走上街,試問又有誰能保證每一個人都心理平衡,和平地遊行完就離開?
我也要上街平衡一下心理=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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